衡陽常寧市選調教師考核方式
衡陽常寧市選調教師僅筆試考核,筆試時間8月4日,8月5日公布筆試成績,總分是按照筆試分數加上優惠加分,由高往低排序,依次錄??!
選調程序
1、簽署意見。參加此次選調的教師,必須經所在學校和所屬中心學校簽署“同意參考”意見(模板見附件2),并加蓋公章,方可參加考試。各學校、中心學校一定要根據本校的工作實際嚴格審批把關。民辦學校返公教師一律到原派出單位出具意見。
2、報名。憑原單位意見、本人身份證、教師資格證、學歷證及其他相關證件網上報名。
3、資格審查。市紀委、市監委駐教育局紀檢監察組(審查近三年違紀違法紀錄)及教育局人事股(審查近三年年終考核、獎勵、職稱)、招生考試事務中心(審查學歷、文憑)、行政審批股(審查教師資格證)組成小組對報名對象進行資格審查,資格合格者方可參考。
4、考試。教育局組織的公辦初中、小學公開選調筆試,按計劃和崗位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用。
5、公示??荚嚦煽冊谝幎〞r間公示。
6、聘用。選調考試中上線教師選崗選在哪個崗位,錄用就哪個崗位,原則上不準換崗。
7、發放調令。暑期教師培訓班期間受聘者到原單位領調令,憑工作介紹信到新單位上崗。
注:經選調到新單位的教師,按照崗位設置如新工作單位無相應崗位職數,則不能保留其在原單位聘用的崗位工資待遇,只能聘用在新工作單位有空缺職數的崗位,并只能按聘用的新崗位兌現其工資待遇。